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浏览:4344次发表时间:2021-03-11

本文来源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我国学生近视问题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教育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教体艺〔2020〕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教育厅、卫生健康委、体育局联合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2021年1月29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

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我国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部署,做好广西评议考核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评议考核对象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二、评议考核原则

全面考核,突出重点。全面考核近视防控整体推进情况,重点考核组织领导、工作机构、政策细化、人员配备、学校体育和健康教育、办学条件、降低近视率等重点事项。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议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尊重客观事实。考核对象应实事求是提供工作情况报告,杜绝提供虚假材料和数据。

目标导向,力求实效。突出近视防控工作进展和实效,将评议考核作为推动近视防控工作的重要举措。

三、评议考核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出台市级方案。评议考核设区市人民政府对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的组织领导、重视程度和部署推进,强化市级层面结合实际出台近视防控实施方案,落实政府部门分工责任机制等情况。

(二)落实责任主体,带动基层落实。考核设区市人民政府近视防控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带动基层落实,采取有序、长效近视防控措施和加强机制建设等情况。

(三)合理安排投入,支持工作开展。评议考核设区市人民政府合理安排投入,保障本地区年度近视率核定、建立学生视力健康档案、视力健康管理、办学条件改善、专业机构建设和人才培养、视力保护科学知识普及和健康教育工作,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大力支持全国或自治区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开展工作等情况。

(四)落实专门机构,强化专业保障。评议考核设区市人民政府强化近视防控专业保障机制建设,市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专门机构建设,加强眼科医疗机构、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近视防控专门机构或疾控机构学校卫生科所、妇幼保健机构和综合医院眼科建设,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危险因素监测和防控科学研究,加强技术指导和推动各地近视防控等情况。

(五)示范引领带动,培育典型经验。评议考核设区市人民政府积极开展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改革试验区建设和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特色(示范)学校建设,强化试点引领,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等情况。

(六)优化办学条件,改善用眼环境。评议考核设区市人民政府优化办学条件、改善学校用眼环境、教室采光照明等,消除中小学校“大班额”等情况。

(七)配备设施设备,开展监测筛查。评议考核设区市人民政府加强中小学医务室、卫生室、保健室建设和区域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为中小学校配备符合要求的校医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学校近视防控基础设施设备、技术指导和专业培训,开展日常近视监测筛查等情况。

(八)减轻学业负担,贯通体育锻炼。评议考核设区市人民政府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控制书面作业总量和网络作业总量,避免变相布置作业,指导学生参加实践锻炼,增加、保障户外活动,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和校内体育项目推广、保障学生课间到教室外活动等情况。

(九)实施家校联动,发挥家庭作用。评议考核设区市人民政府推进近视防控家校联动和规范电子产品使用,采取的家庭防控普及宣传、引导家庭和学校控制和减少电子产品使用相关措施等情况。

(十)重视科普宣传,推进健康教育。评议考核设区市人民政府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科普宣传,落实学校健康教育相关要求,以学校、家庭为主阵地开展近视防控健康教育等情况。

(十一)运用信息技术,建立健康档案。评议考核设区市人民政府开展近视普查抽查科学化、准确性,保障近视率核定,近视防控信息系统和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建设等情况。

(十二)加大监管力度,净化市场环境。评议考核设区市人民政府加大近视行业监管力度,开展眼科医疗服务行为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劣质产品和服务等情况。

(十三)降低近视发生,严格评议考核。评议考核设区市人民政府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规定的近视防控目标,开展近视防控自查自评等情况。

四、评议考核步骤

(一)印发通知。自治区教育厅、卫生健康委、体育局联合印发通知,部署评议考核工作。

(二)自查自评。各设区市人民政府依据本办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量化分值表》(见附件),根据通知要求,于每年12月10日前,全面总结年度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形成自评报告(附自评打分表),报送自治区教育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对自评报告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自评报告包括主要工作进展、成绩和亮点、问题和不足、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等内容。

(三)实施考核。自治区教育厅会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体育局,结合监督检查情况,对相关指标内容进行考核评价,形成考核和整改意见,明确得分。

(四)通报结果。评议考核结果向全区反馈,并按程序向社会公开。对考核结果排名靠前的设区市予以表扬,加强激励,在宣传典型经验和改革试验试点等方面予以倾斜。对排名靠后的设区市进行提醒,视情况约谈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应在考核结果通报一个月内,向教育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并明确整改时限。

五、评议考核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教育厅、卫生健康委、体育局加强对评议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确保评议考核工作有序开展。

(二)确保考核质量。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自查自评,确保自评工作质量。做好自评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确保自评材料经得起核查,自评结果经得起检验。评议考核部门要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组织实施评议考核。

(三)严肃考核纪律。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通过评议考核发现和解决问题。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求相关人员责任。

(四)减轻基层负担。坚持科学评议考核,注意方式方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增加基层负担。

六、结果运用

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纳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工作考核,评议考核结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通报,作为各设区市相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参考。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

议考核量化分值表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

近视工作评议考核量化分值表

评议考核项目

评议考核要点

分值

评分

加强组织领导,出台市级方案

1.成立市级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领导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

4

2.印发市级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

4

3.市级财政统筹安排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经费。

4

明确主体责任,带动基层落实

4.市人民政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督促落实到位。

4

落实专门机构,强化专业保障

5.明确市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门机构,加强近视防控技术指导,落实工作人员和办公空间等基本条件。

3

6.加强疾控机构学校卫生科所、眼科医疗机构、区域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近视防控专门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综合医院眼科建设,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危险因素监测和防控研究。

3

示范引领带动,培育典型经验

7.积极开展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改革试验区建设,落实建设要求,总结典型经验,加强推广宣传。

3

8.建设一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特色(示范)学校。

3

优化办学条件,改善用眼环境

9.采取措施改善中小学校、 幼儿园教学设施和环境,配备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等。

3

10.严格按照中小学校设计规范、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等,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学校教室照明等设施以及教材、考试试卷等用品相关强制性卫生标准达标率100%。

4

11.消除“大班额”现象。

2

配备设施设备,开展监测筛查

12.将学校卫生作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加强中小学校医务室、卫生室、保健室和中小学校保健机构、疾控机构学校卫生科所建设,在人员配备、政策制定、资金投入等方面提供支持,加强培训,提升专业能力。

2

13.为中小学校、幼儿园配备近视防控基础设施、设备,指导开展日常近视监测筛查,提升基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能力。

2

14.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4

减轻学业负担,贯通体育锻炼

15.切实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控制书面作业总量,指导学生参加实践锻炼,组织学生参加文体活动。

4

16.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活动,保障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以上户外活动,保障学生课间到教室外活动,规范开展每天上下午各1次眼保健操,实施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

4

17.加快体育与健康课程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学校体育、健康教育场地设施,深化学校体育与健康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校园体育项目建设,落实学校健康教育内容和要求。

4

实施家校联动,发挥家庭作用

18.提升家庭近视防控知识和意识,做好家庭近视防控工作,安排孩子每天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

2

19.加强宣传教育,倡导家长增加陪伴孩子户外活动时间,减少陪伴时电子产品的使用,引导孩子特别是学龄前儿童科学使用电子产品。

2

20.学校本着按需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

2

重视科普宣传,推进健康教育

21.设区市人民政府加强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宣传、解读、落实。

2

22.支持自治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家宣讲团工作,积极开展宣讲活动。

2

23.重视近视防控科普宣传,利用当地媒体和宣传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3

24.加强学校健康教育主阵地建设,引导学校、家庭、学生和全社会重视近视防控,营造良好氛围。

3

运用信息技术,建立健康档案

25.推动学龄儿童青少年近视健康电子档案建档率达到100%,并随儿童青少年入学实时转移。

2

26.开展近视防控大数据监测,指导科学防控近视。

2

27.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逐步落实0—6岁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建档工作。

2

加大监管力度,净化市场环境

28.加大近视防控行业监管力度,开展眼科医疗服务行为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劣质产品和服务。

2

29.杜绝进校园发放近视防治广告、开展商业宣传等活动。

2

降低 近视发生,严格评议考核

30.在2018年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基础上,每年总体近视率下降水平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目标要求。

10

31.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考核,严禁各级人民政府片面以学生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考核教育部门和学校。

3

32.将视力健康纳入素质教育,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

4

得  分

100

评议考核加分项目

定期曝光和公布不合格近视防治单位、企业目录和产品目录,供家长和学生选择近视防控产品和服务时参考。

5

严格落实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全面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5

设立社区防控站点,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并推广

5

针对孕产妇和0-6岁儿童家长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抓早抓小防控近视。

5

加  分

20

总  计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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